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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跑了“庙”也难找

房屋租赁欠租现象引起关注
1999-04-12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莫春 我有话说

本报讯曾红火一时的情浓丽舍婚纱影楼老板不见踪影一事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关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这样房屋租赁行为欠租现象较为普遍。

据中国照相馆的职工介绍,情浓丽舍影楼的用房是同属于北方服务集团公司的另一下属企业———北方照相馆出租的,去年集团公司资产重组,将“北方”合并到中国照相馆,因此原属“北方”的房产归属到中国照相馆。老板不见时,已拖欠中国照相馆39万元房租和几十位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至于“情浓丽舍”欠租的具体过程,中国照相馆的经理不愿多谈。但据其聘请的律师张庆和说,情浓丽舍所欠的39万元,并不是一次欠下的,而是每月不足额交租累积下来的。

不光是今非昔比的影楼,现在欠租现象普遍存在于房屋租赁中。如何预防、避免欠租过多,损害自己的权益?张律师告诉记者,首先可以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约定,将风险化解在合同订立前。如约定欠租数额达到一个月或多长时间的租金,合同将自动解除,这样一来出现欠租,便可理直气壮地收回房屋;其次,如果发现租户欠租并有逃跑迹象,可以向所在地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将租户的财产扣押或冻结,以防无法执行,钱拿不回来。但要注意,采取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否则保全解除;最后,在诉讼过程中也可申请诉中保全,如果怕被告方转移财产,保证顺利执行,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也不失为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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